区教育局党委----基层党建督导制发布时间:2012/6/18 8:56:00 文章浏览:8210次 文章来源:admin
2010年,教育局党委提出“努力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以党建工作科学化来保障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提高”的要求,开展教育党建督导工作。制定了《松江区教育系统基层党建督导实施细则》,组建了由老领导、督导专家、经验丰富的党务工作者等组成的基层党建工作督导组,设计了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创新工作和创新管理等8个方面的评估指标,按照可操作、可检测、可评估等原则具体细化为30个评分点,形成了基层党建督导工作的三级评估指标体系。明确基层党建督导的规范程序,即督导前局党委下发督导通知、学校自查自评、上交自评表及党建工作总结;督导中组织全体党员群众通过网络平台分别开展党建工作问卷调查、听取汇报、互动答辩、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集体访谈;督导后汇总意见并当天当面口头反馈和交流;1个月内局党委下发书面督导反馈意见。实施督导的过程中,基层单位普遍反映,通过督导强化了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推进了基层单位开展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