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二十四期发布时间:2009/4/9 8:35:00 文章浏览:8163次 文章来源:admin
转变思想观念 助推企业发展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企业监察实现“四个转变”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党支部根据学习实践活动要求,结合监察工作特点,深入企业调研,促进思想观念转变,促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一是转变监察执法方式。由过去侧重于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办为主向主动检查预防转变,做到查防有机结合。在切实做好举报案件查处的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和审查等常规检查,引导企业守法经营,合理降低用工成本,积极化解不利企业发展的因素。
二是转变监察内容。从过去侧重于对企业工资支付、工时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监察向包括职业介绍、用工培训管理、劳动定额、妇女保护等综合性的全方位监察转变,确保劳动保障监察维权的良性发展。
三是转变监察工作协调机制。从过去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唱独角戏”向建立维权工作综合治理协调机制转变。以局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小组为基础,逐步形成政法、信访、工会、妇联、工商、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的协调处置机制,实现力量整合、齐抓共管的良好互动局面。
四是转变监察工作理念。从过去重点做好对企业的监察检查工作向当前形势下做好对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的转变。针对金融危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深入企业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实际情况,在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找准平衡点,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员工的就业岗位得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把各级政府新出台的、有利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送到企业,及时为他们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咨询服务。
第十税务所推行细节服务助推企业发展
区税务局第十税务所通过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把“注重细节”渗透于纳税服务每一个环节,处处为企业着想,事事为企业解难。
一是加强思想引导,树立细节服务理念。针对纳税人提出的服务态度不好、办税效率不高等问题,第十税务所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要求税务人员换位思考,树立三个观念:征纳双方地位平等的观念,寓管理于服务的观念,纳税服务“100-1=0”的观念,从根本上转变对纳税人的根本态度,在细节服务中提升纳税服务的层次和水平。撤换了使用多年的咨询台,启用了能够与纳税人平等交流、便于纳税人办税的工作台。同时,出台了《导向台服务指南》、《办税服务厅首问责任制》、《第十税务所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工作要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10条要求》等方便纳税人的规定,形成了以纳税人为本、为纳税人服务的良性机制。
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细节服务内容。针对私营商贸企业较多在市区,办税人员相对集中的实际,第十税务所逐步完善了纳税服务各个细节。整合导向台功能,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在导向台设置便民药箱、饮水机,满足纳税人需求;完善了自助办税区设置,及时更新办税表格、告知事项和填写工具,使纳税人在短时间内完成办税事项;倡导文明规范服务,推广普通话,着工作服,实行挂牌上岗;落实了窗口纳税服务的首问责任制,能办结的一次办结,不能办结的通过电话主动向纳税人问清缘由、指明程序;规范了窗口评价器使用范围,引导纳税人进行正确评价,确保评价器准确反映服务质量;开辟发票认证绿色通道,对发票认证实施有效分流;制定了《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纳税人打造安全放心的纳税场所;在午间休息期间,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及时为纳税人办理纳税事项。
三是紧贴纳税人需求,创新细节服务形式。及时调整思路,一手抓税收征管,大力组织收入;一手抓纳税服务,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改变重点税源户定期走访的惯例,经常到一般企业,包括中小企业、经济小区延伸服务点走访,及时宣传国家出台的税收政策,听取企业对税收征管的意见建议,现场解答问题。对办税流程中涉及的企业上报资料,能归并的归并;对上门实地核查时能一起办理的涉税事项,尽量做到一并办理,减少企业办税成本;对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及时梳理,主动告知。及时修订了《第十税务所主要涉税事项办税流程》,充实新下发的办税规定,将纳税人常用的办税流程和涉税事项进行汇编,编印了《纳税服务手册》,为纳税人提供便携式的纳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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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中共上海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党员副区长,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发:区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及试点单位,各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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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印 |
电子邮箱:xcz817@163.com 电话:37735757 (共印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