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居民更安心更放心:区公安分局社区民警参与社区管理有成效发布时间:2014/10/10 16:18:00 文章浏览:4672次 文章来源:区公安分局
社区民警参与社区管理是新形势下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新方法,是创新群众工作形式、拓展社区警务空间的新思路,是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的新尝试。一年多以来,松江区先后在各街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社区民警参与社区管理工作试点,参与社区管理民警充分履职,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化解矛盾纠纷、联系服务群众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落实“三个保障”,确保相关工作落地生根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区公安分局积极协调区委组织部和区民政局,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积极落实有关保障措施。一是落实组织保障。在区委组织部统一牵头部署下,各属地党(工)委把社区民警参与社区管理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范围,加强组织领导;同时,由各派出所与属地党(工)委充分协商沟通,协力搭建好民警参与社区管理的工作平台。二是落实人员保障。由辖区各派出所挑选政治素质过硬、群众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较强的优秀社区民警,根据兼任条件提出初步人选,并按照组织程序,以属地党(工)委、政府名义对民警进行兼职任命。三是落实制度保障。在明确参与社区管理民警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的同时,由辖区派出所结合村务实际制定民警工作纪律要求,由分局制定管理方法和考评制度,并由公安派出所牵头与属地党(工)委组织部门联合对民警工作进行阶段考核。
明确“三项职责”,扎实推进地区和谐稳定
区公安分局要求各派出所立足公安工作实际,以民生警务为抓手,紧紧围绕服务社区、强化管控、化解纠纷等方面开展工作。一是主动融入,有效衔接社区管理工作。积极参与村(居)委重大事项的研究和决策,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公安工作与社区工作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区民警在加强社区管理、深化为民服务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积极参与,切实强化社区综合治理。以全面推进平安社区建设为中心,协助村(居)委加强基层治保组织建设;及时通报辖区治安情况和发案动态,提出防范措施;发展壮大治安志愿者队伍,指导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检查,切实推动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地”见效。三是深入排查,有效化解地区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组团式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加强与综治、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协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联动机制,形成矛盾化解的“小联勤”模式,有效化解既有矛盾,主动加强对问题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整治,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很多居民都说:“有了社区民警在,我们安心多了!”
发挥“三种作用”,努力实现多方共赢局面
试点工作中,区公安分局着力发挥社区民警在加强社区警务、统筹社区管理等方面的多种作用,真正做到一举多得、多方共赢。一是发挥宣传作用。参与社区管理民警充分利用与村(居)组织和群众接触面扩大的优势,以加强辖区防范宣传工作为重点,通过召开警情通报会、治保主任会议等形式,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案件防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二是发挥助手作用。社区民警准确定位,在参与村(居)委会议和重大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自身熟悉法律、熟悉治安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为村(居)委建设出谋划策,提供法律支持,使得村务工作更规范、开展更有序。三是发挥协调作用。针对日益复杂的形势需求,由社区民警牵头,充分统筹、协调、整合社会资源,着力培育社区自治基础,切实提升群防群治能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警民沟通、警社合作新渠道和警务运作新模式,使得社区警务工作抓手更多、视角更宽。
试点以来,此项工作得到了属地党(工)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参与社区管理民警充分履职,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实现了服务群众“零距离”,取得了显著成效。
实现了党建工作的双丰收。通过社区民警交流公安系统党建工作经验,加强了村(居)委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制度、拓展了“三会一课”内容和形式,增加了村(居)委加强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同时,以参与社区管理民警为纽带,加强派出所党支部与村(居)委结对共建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扶贫帮困、走访慰问、警民恳谈等活动,将双方在人力、财力上的优势互补,形成党建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格局。
实现了能力素质的双提高。通过社区民警参与社区管理,一方面,民警充实到村(居)委后,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等方面都优化了村级政权组织的队伍结构,为村(居)委全面加强平安社区建设、法制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注入活力;另一方面,社区民警通过村务岗位锻炼,在进一步熟悉社区实情、拓展社区警务的同时,也增强了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提升了公安群众工作水平。
实现了警民关系的双促进。社区民警到村(居)委兼职,在进一步前置警务、下沉警力的同时,还激发了社区民警的工作积极性,通过社区民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处置不安定因素、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帮助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初步树立了警民联手促和谐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巩固公安民警执法为民的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力度,使得警民关系更密切、警民感情更和谐。
实现了和谐社会的双保障。通过社区民警参与社区管理,实现了派出所对村(居)委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等信息采集、登记方面的直接管理,提升了敏感节点对辖区高危人群、重点人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对象的管控力度,在“城中村”、“群租房”等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方面,以及在消防安全排查、治安隐患整治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域,进一步完善了区域警民联防联动的协调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