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谈法治(七):坚持依法治理开展群租整治发布时间:2014/11/21 9:20:00 文章浏览:3844次 文章来源:admin
建设法治松江,必须坚守法治、信仰法治,我们基层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面对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必须要养成法治思维,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繁忙的工作中时刻也不能忘记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要以法为据、以法为尺的思维习惯。
群租整治,是方松街道自2011年开始的一项为期三年的基层治理工作,在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们始终牢牢把握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着力化解困扰新城居民的难题。
方松街道作为松江新城的核心区,有91个住宅小区,34个居民区,人口208,995人,房屋76,930套。2011年,方松社区经过十年的建设发展,一座现代化的新城已基本形成。但随着人口的不断导入,也带来了一系列城市综合症,其中以群租现象尤为严重,给各小区的治安、安全、卫生等管理带来了严重影响,大大降低了居民的安全感、满意度。为进一步提升方松社区的安全指数、幸福指数,街道把“群租整治”列为一项重点开展的民生工作,制定了三年试点行动计划,由点至面逐步推进。
在群租整治工作的筹备和推进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一是充分调研讨论,寻求法律支撑。群租整治的关键在于找到有效的法律依据,而在2011年“群租”还只是一个新名词,法律法规明显滞后,对“群租”执法,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执法手段。为此,我们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教授就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问题做了反复探讨;与区法制办、区房管局等职能部门就“群租”确认、整治依据、执法程序等具体操作问题作了深入研究;还咨询了区法院相关法律的司法实践情况。在一系列调研讨论的基础上,我们决定突出“社区自治”这一指导思想,用契约精神、居民自治来推进群租整治。居民自治思路是我们开展群租治理的一个创新。二是广泛征求意见,制定管理规约。在居民自治这一指导思想下,我们组织各居委会到居民群众中去广泛征求意见,并通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把广大居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固定下来,将具体的群租禁止事项条款和整治措施,写进《业主管理规约》,形成共同的“契约”,使之成为全体业主必须共同遵守的约定。《业主管理规约》也明确了业委会授权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群租”发现、告知、整治工作机制,使得群租整治工作有规约依据、有执行主体,确保了整治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法律宣传,营造整治氛围。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工作贯穿于群租整治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小区显示屏、社区小报、街道网站和松江报、松江电视台等各种载体进行广泛持续的宣传,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群租整治”的意义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让广大居民充分知晓“群租”的相关法律规定和群租行为的危害性,使群租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在宣传过程中,按法定程序张贴“小区整改告知书”,并约谈群租房东等,进行劝说引导,促使违法违规业主自行整改,松云水苑、开元小区、紫东小区等居民自行整改率达到85%以上,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强调执法主体,依法集中整治。经宣传引导后,仍会有部分群租户坚持不整改、不配合,对此,由各小区物业向街道和相关执法主体举报并提出整治申请,街道再联合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工商局、区食药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集中整治,确保了群租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在三年的试点整治过程中,由于坚持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因而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或刑事案件,群租整治工作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居住单位的认可和支持,也为松江区乃至上海市群租整治率先进行了探索和有益尝试,积累了经验、作出了贡献。
【案例】松云水苑是方松街道第一个试点群租整治的小区。2011年,小区已入住1195户、5065人,其中群租的有230户、2124人,群租人数占了总入住人数的42%。由于群租人员比例较高,人员复杂,偷窃、斗殴等案件高发;群租房内乱拉电线、煤气钢瓶数较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群租房卫生设施不足,造成居住环境脏、乱、差,扰民现象也相当严重,已严重影响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为规范房屋租赁秩序,方松街道挑选了群租现象最为严重的松云水苑小区开展群租整治试点。在厘清思路、做好准备的基础上,发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小区志愿者,深入每家每户,宣传群租的危害、群租整治的必要性和整治办法,统一居民意见;按法定程序及时召开小区业主大会,把群租禁止事项写入《业主管理规约》,成为居民必须遵守的共同约定;广泛宣传《业主管理规约》,发放整改通知单,引导群租户自行整改;协调区房屋、区公安、区城管等职能部门,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自行整改的,进行集中整治。经过半年多的整治,小区租住人员明显减少,卫生环境较大改善,公共资源的消耗、物业卫生保洁量等均有所降低。居民说,群租整治后,居民矛盾少了,小区环境好了,居住更安心了。
(作者:方松街道党工委书记 金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