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积极探索拓展网格化管理内涵发布时间:2015/5/14 8:36:00 文章浏览:6786次 文章来源:admin
如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将适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6”文件精神“深化网格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松江拓展网格化管理内涵的努力方向之一。今年,结合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网格管理,松江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初步成效。
主动服务,健立新增事项纳入机制
通过实践,初步形成了“沟通、调研、方案、试点、推广”的五步工作法的新增事项纳入机制。区网格中心主动跨前一步,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通过与区司法局的交流,发现社区矫正工作一对一精细化管控的要求与网格化管理特点有着高度契合,属于适宜纳入网格化管理的社会管理项目,而且区司法局也希望借助网格化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于是,区网格中心和司法局一起进行了充分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工作方案,确定社区矫正工作网格化事件归类和内容,明确处置部门、处置依据及处置时限,区分责任主体及配合部门。经过试点运行取得初步成效后,区网格中心正式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区社会治理网格化新增受理事件,并将新增事项导入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对网格内相关人员的新增专业知识培训,使新增事项完全融入网格化管理体系。
积极探索,创建适宜的科学工作模式
实践证明,新增事项的工作模式必须在网格化管理的基础模式上进行有效整合。经过多次协商、论证,区网格中心会同区司法局创建了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4+X+1”模式。借鉴松江网格化管理“1+x+y”模式的人员设置、运作流程,着力寻找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契合点,进行“合并同类项”,形成了以“4”为中心,以“X+1”为延伸和补充的全覆盖、零距离的管控工作格局。其中“4”为社区矫正专职干部、社区民警、社区矫正志愿者及社工四类人员组成的矫正小组主体(相当于“1+X+Y”模式中的Y人员),承担对服刑人员的专业处置职责;“X”为社区服刑人员相关(担保)人,即社区服刑人员的亲人家属或工作单位人员;“1”为网格长为主的各村居网格片区工作力量。通过“4+X+1”模式,网格化管理与社区矫正在管理职责、管理主体、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了无缝衔接、有效融合。
信息共享,提升网格化管理综合效能
信息共享是提升综合效能的重要手段。在网格内建立由专业矫正干部、服刑人员家属、网格长等在内的矫正小组,依托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软硬结合同步推进社区矫正网格化管理。以定期召开小组会议、运用网格长APP终端、网格信息平台、新媒介等多种方式,形成矫正小组成员间零距离互动,实现矫正小组成员间信息互补和对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的即时掌握,达到以执法监管保稳定,以帮扶互动促和谐,以教育感化显真情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