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督查的通知发布时间:2010/11/24 10:17:00 文章浏览:7407次 文章来源:admin
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督查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组织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精神和市委关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全面了解一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在基层党建专项工作、阵地建设、基础性工作以及党员发挥作用等方面的落实情况,定于12月中下旬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督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自查
(一)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上旬,各党委、党工委组织部门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于12月10日前报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各单位在各项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有关建议和意见要在自查报告中反映。
(二)自查内容:
1、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创先争优活动的推进情况(是否围绕中心开展富有特色的创争活动、党员承诺、支部讲评等活动是否落到实处、创争氛围是否浓厚等)、党内民主推进情况(农村党组织落实“四议两公开”情况,社区党组织党员代表议事会等工作开展情况)、党内关爱机制的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困难党员台账记录、社区第五轮结对共建情况和城乡党组织结对帮扶情况及成效等)。
2、党建阵地运行情况:主要是党员服务中心作用发挥情况、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党员诉求工作站的运行情况,以及“两新”组织“五个有”标准化建设推进情况。
3、基础性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三会一课”等工作执行情况和流动党员调摸情况,重点检查“三册一证”(党支部工作手册、远程教育工作手册、党员诉求工作手册和党员活动证)。
4、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主要是社区党组织为驻区单位、在职党员社区发挥作用创设的工作载体、农村党组织发挥老党员作用的特色做法等。
二、分片进行督查
督查采用分片互查方式进行。
(一)听取汇报
由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汇报。
(二)查阅资料
1、发展党员,查看今年新发展党员的有关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培训情况、“三推优”情况等。各党(工)委提供不少于3名新发展党员的材料,其中须有“两新”党组织发展的党员材料。
2、党费收缴,查看党费账册和3个支部的党费收据存根,所涉支部提供2人的收入情况。其中,镇、社区(街道)、园区提供机关、村(居)、“两新”组织党支部的党费收据存根各1本,其他单位提供机关与下属单位党支部的党费收据存根各1本。
3、组织生活记录资料,提供2-3个支部的“三册一证”。
4、困难党员台账记录,提供本党(工)委系统的困难党员台账记录,结对情况以及党内互助资金使用情况。
(三)实地走访
随机抽取1-2个村(居)党组织开展实地走访,现场检查指导。
(四)督查的时间和安排
拟于12月中下旬开展督查工作,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中共上海市松江区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