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党组织应定位于在企业全体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发布时间:2003/8/15 8:38:00 文章浏览:9367次 文章来源:admin
把非公企业党组织定位于在企业职工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将企业的发展和做好业主的教育工作排斥于企业党组织的工作范围之外,这既不能准确反映十六大对非公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规定的任务,也不符合客观实际要求。根据非公有制的性质企业党组织的特殊性,以及所处的地位,非公企业党组织应定位于在企业全体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1、由中国共产党性质所决定的。十六大对党章作了重大修改,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定义中增加了“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无疑,中国人民的内涵中涵盖了民营企业家等各阶层人士。何况,中国民营企业发展迅速,目前已逾3000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5亿,至2001年底,产值已经超过5万亿人民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的先进分子,他们作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同时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把他们团结起来、组织起来,领导他们为实现工人阶级的目标而奋斗,是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因此,认真做好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也是新时期体现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2、由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所决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向全党提出的宏伟目标。不论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党组织,都必须紧紧围绕党的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因此,企业党组织应把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企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自觉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面对迅速发展的非公经济和这一领域不断壮大的职工队伍,企业党组织要担负起团结教育职工,搞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任务。这意味着党组织要努力工作,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扩大党的覆盖面,用党的影响力去占领非公经济这一阵地,从而增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如果放弃这一阵地,党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企业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就难以在企业中体现。所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任务,企业党组织应在非公企业全体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带领企业全体人员为实现党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奋斗。
3、由企业党组织所担负的任务所决定的。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企业党组织必须在企业全体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决定了企业党组织要担负起对非公经济组织实行政治领导。由于非公企业党组织不可能有企业人、财、物的支配权和生产经营的决策权,因而不宜定位于“企业的政治核心”地位。但是作为非公企业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团结、教育企业全体人员,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党自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以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这就要求企业党组织要对企业全体人员尤其是业主进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法律法规的教育,对企业发展方向、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给予引导,同时对企业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的情况进行监督,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因此,非公企业党组织在全体人员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非公企业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切实履行社会职能的重要保证。
摘自《特区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