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委召开了镇党代会常任制工作部署暨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推进会,在总结镇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基础上,决定全面推行镇党代会常任制工作,同时就深化和拓展松江区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工作水平提出具体要求。区委副书记陈皓出席会议,区委常委、组织部长罗勇伟主持会议。
2003年7月,松江区在泖港等镇试点党代会常任制工作。九年来,在镇党代会常任制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作制度、活动开展等方面,逐步形成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党代表的主体地位得到了较好发挥,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了切实保障,形成了“集体领导、代表参与、民主集中、会议决策”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
区委按照市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就全面推进镇党代会常任制工作进行部署,围绕镇党代会常任制工作“是什么”、“做什么”和“怎么做”三个角度,对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进行了精心安排:一是要求各镇普遍建立年会制度,重点做好报告的起草、代表的讨论决策和提案办理三方面工作;二是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建立代表工作小组,在闭会期间组织代表开展走访调研、列席会议和评议询问等活动;三是要在年底前重点做好准备工作、代表活动和召开年会三项工作。
会上,陈皓指出,近年来,松江区在农村党内基层民主领域进行了广泛而积极的探索和实践,通过推行“公推直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内情况通报评议、党代表联系村居等举措,逐步丰富和扩大了全区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在组织、队伍、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工作,陈皓要求,要以推进镇党代会常任制工作为契机,全区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思路,抓住重点,准确把握深化农村党内基层民主的工作方向;加强领导,注重实践,切实提高农村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泖港镇、新浜镇、小昆山镇分别从镇党代会常任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内情况通报评议等方面作了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