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28个工作部门发布时间:2009/2/19 8:37:00 文章浏览:7505次 文章来源:admin
按照《关于上海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规定,机构改革后,松江区政府设置28个工作部门,其中26个工作部门依据市机构改革意见的规定设置,区商务和旅游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局为根据松江实际自主设置的机构。区政府工作部门不分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再设置部门管理机构。
改革后的区政府机构设置为: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商务和旅游委员会,农业委员会,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信息化委员会),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局(不计机构数),公安分局,国家安全分局(不计机构数),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教育局,卫生局,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体育局,环境保护局,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交通运输管理局,水务局,民防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不计机构数),侨务办公室(不计机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