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认真开展党费收、管、用督查工作发布时间:2006/11/24 14:57:00 文章浏览:6899次 文章来源:admin
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区委组织部于9月至10月集中对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督查。全区各党(工)委,全部按规定比例向区委上缴党费。其中,20个党(工)委以会议形式向党员通报党费的使用情况,其余党(工)委以书面形式向党员通报党费使用情况。全区39000多名党员中,近51%的党员基本做到了按月交纳党费,有23%的党员按季度交纳党费,有23%的党员半年交纳一次党费,另有3%的党员因各种原因以其他形式交纳党费。此次督查表明,全区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总体情况良好,各级党组织做到了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区委组织部把党费收缴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为了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今年年初区委组织部专门根据中央、市委关于党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松江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几点意见》,对党费的收缴计算基数的确定、交纳方法和交纳期限,以及党费的管理、使用等逐一具体化。
在党费使用、管理方面,各级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范围和原则,建立党费使用审批制度,由党委、党工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党费使用最后把关。使用党费按照事前预审,事中进行监督,事后进行审批的使用制度,对大额党费的使用要求由党委、党工委集体讨论决定,不符合使用规定和超出使用范围的一律不予审批。每年年中,区委组织部对基层党委、党工委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规范党费管理和使用,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每年年末,各基层党委、党工委提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并通过党员大会、代表会议和张贴报表等形式向广大党员进行通报。